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考核办法(修订版)
2018-06-27

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考核是博士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与鉴定。做好此项工作,对于促进博士后全身心地投入研究工作、确保博士后的培养质量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现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最新政策规定,同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原考核办法予以修订。

一、考核时间

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考核时间一般在博士后进站后第23—24个月进行;申请延期且获得批准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其出站考核时间应在出站前12月进行。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博士后履行进站协议和完成原定工作任务的情况,以及发表论文(论著)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及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期满出站考核需提交材料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二) 《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不少于10万字);

(三)以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为第一完成单位、博士后为第一完成作者的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著作、主持和参与研究课题);

(四)身份证、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博士后研究人员接受单位意见表》;

(六)其他与期满出站考核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考核等级和标准

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档。其中,优秀等级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出站考核总人数的30%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一)优秀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利益;工作刻苦、认真,学术道德良好,科研作风严谨,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工作能力得到合作导师、所在院(所)及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的一致认可。

2.出色完成了《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的工作内容,工作报告得到导师和考核小组成员的高度评价。

3.以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第一主持单位、博士后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指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及新版CS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6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且已正式出版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

4.以南京艺术学院名义并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到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或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承担以南京艺术学院名义主持的国家级或教育部重大重点课题。

(二)良好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利益;工作态度端正,学术道德良好,科研作风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业务能力强,工作能力得到合作导师、所在院(所)及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的认可。

2.较好地完成了《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的工作内容,工作报告得到导师和考核小组成员的一致认可。

3.以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第一主持单位、博士后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篇且已正式出版学术专著1部。

4.以南京艺术学院名义并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到省厅级及以上课题;或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承担以南京艺术学院名义主持的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三)合格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利益;工作态度端正,学术道德良好;完成博士后规定的工作任务,工作态度得到合作导师、所在院(所)及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的认可。

2.按时完成《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的工作内容,出站工作报告通过专家组考核。

3.以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第一主持单位、博士后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且已正式出版学术专著1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出站考核视为不合格:

1.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有损学术道德的行为;在站期间发生重大工作责任事故并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2.没有履行《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的工作内容,出站工作报告考核不合格;

3.在站期间科研成果未达到合格标准;

4.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出国逾期未归超过30天;因患病难以继续从事研究工作或连续请假六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三个月未完成中期考核。

五、考核程序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前1个月必须完成进站时所确定的研究课题,并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规定格式撰写并提交《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工作报告》,同时提交以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为第一完成单位、博士后为第一完成作者的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已发表论文、出版著作、主持或参与研究课题);

(二)合作导师介绍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工作完成情况;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博士后工作报告,向考核小组汇报自己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情况和主要研究成果,并接受考核小组的答疑;

(四)考核小组对博士后工作报告进行评审,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其中进站超过三年者,取消评优资格;

(五)考核小组对博士后研究工作、敬业精神、业务能力及政治思想表现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考核等级;

(六)考核等级建议,提交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并存档;网上公布考核结果。

六、考核小组成员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考核,考核小组成员由5位熟悉本研究领域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另设考核秘书1人,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考核的具体事宜。

七、考核结果

(一)考核等级优秀者,一次性发放奖励经费2万元;良好者,发放奖励经费1.5万元;合格者,发放奖励经费1万元。

(二)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博士后,授予“南京艺术学院优秀博士后”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任职资格和留校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出站考核通过者,上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理《博士后证书》。

(四)出站考核不合格者,报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批作退站处理,不发放《博士后证书》。

八、其他

本办法自2018年起施行,原办法仅适用于2018年前所招收博士后,解释权归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