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办法(修订)
2019-09-17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掌握博士后进站一年期间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改进问题,督促博士后更加努力工作,不断提高博士后的科研水平,现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办法予以修订。

一、考核对象和原则

凡进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工作满一年的博士后均为中期考核对象;博士后中期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考核等级

博士后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年度考核总人数的30%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应参照《南京艺术学院进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重点考核博士后履行进站协议和完成原定工作任务的情况。

四、中期考核需提交材料

(一)提交《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

(二)以南京艺术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博士后为第一完成者的科研成果(论文、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等)原件及复印件;如若考核时科研成果尚未正式发表,须提交相关文稿与录用通知(注明编辑部地址、电话);

(三)可供专家质询的出站报告(未完成稿);

(四)提交《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出勤情况表》;

(五)与中期考核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考核标准

(一)优秀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利益;工作刻苦、认真,学术道德良好,科研作风严谨,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业务能力突出,进站后研究工作进展很快,已作出阶段性成果或申请到较高水平的课题,工作能力得到合作导师及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的一致认可。

2.CSSCI来源期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录用)论文3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二)良好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利益;工作态度端正,学术道德良好,科研作风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业务能力强,进站后研究工作进展顺利,已作出阶段成果或申请到较高水平的课题,工作能力得到合作导师及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的认可。

2.CSSCI来源期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录用)论文2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三)合格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利益;工作态度端正,学术道德良好;进站后研究工作进展一般,工作态度得到合作导师及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的认可。

2.CSSCI来源期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录用)论文1篇。

(四)中期考核论文发表可以相抵情形:

科研项目或成果必须以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为第一署名单位、博士后为主持人(或第一作者)。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可以抵4CSSCI来源期刊论文;获得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可以抵3CSSCI来源期刊论文;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可以抵3CSSCI来源期刊论文;获得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科研项目立项,可以抵2CSSCI来源期刊论文;获得省级社科基金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可以抵1CSSCI来源期刊论文。

(五)有下列情形者,中期考核视为不合格:

1.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有损学术道德的行为;在站期间发生重大工作责任事故并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者;

2.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出国逾期未归超过30天;因患病难以继续从事研究工作或连续请假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3个月未完成中期考核;

3.因身体或其它方面的原因,无法履行协议规定的工作任务。

六、考核小组成员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博士后中期考核,考核小组成员由57位熟悉本研究领域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另设考核秘书1人,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的具体事宜。

七、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由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认真、如实填报《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

(二)合作导师介绍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开展情况;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就进站以来的工作情况向考核小组作中期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进展、预期成果、存在问题、目前承担的课题及进站一年期间获得的主要成果及下一阶段工作思路等;

(四)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以来的敬业精神、科研能力、履行进站协议工作任务情况、存在的问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综合确定其考核等级;

(五)考核等级建议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并存档。

八、其他

本管理办法适应于2019年及以后我校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