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2024-01-05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四期项目立项学科任务书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及时组织召开了项目启动会并布置相关工作,各学科结合实际和下一步发展目标,认真组织编制项目任务书,同时邀请校内外高水平专家进行论证鉴定。经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评审议,现将各学科四期项目任务书和预期标志性成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4年1月5日至1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校科研处反映。

  联系电话:025-83498057、83498022、83498466

  附件:南京艺术学院-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四期项目立项学科任务书&标志性成果.zip


科研处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