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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职能部门初审、专家匿名评审、公示和校领导审批等程序,现将我校2024年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名单公布如下:
本次资助金额为合同约定金额的70%。获批资助者,须尽快开具发票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报销手续和正式出版著作。著作出版时,应在醒目位置(封面、扉页或封底)上标注“南京艺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四期项目资助”等字样。在著作出版后,报送科研处3本留存。 科研处 2024年12月4日 |
| 2024-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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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职能部门初审、专家匿名评审、公示和校领导审批等程序,现将我校2024年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名单公布如下:
本次资助金额为合同约定金额的70%。获批资助者,须尽快开具发票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报销手续和正式出版著作。著作出版时,应在醒目位置(封面、扉页或封底)上标注“南京艺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四期项目资助”等字样。在著作出版后,报送科研处3本留存。 科研处 2024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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