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依据国家及我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苏政办发〔2019〕88号),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奖项设置(一)申报成果范围依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及往届省社科评奖工作实际,本届评奖受理成果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含党的创新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哲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法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