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校学科、专业建设以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南京艺术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增列实施细则》(南艺院办字〔2024〕50号)和《南京艺术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增列实施细则》(南艺院办字〔2024〕49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列范围及申报条件(一)本次增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为学术学位博、硕士生指导教师和专业学位博、硕士生指导教师,年龄计算日期为本通知落款日期。(二)本次增列学术学位博、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学科范围为艺术学、设计学(交叉学科);增列专业学位
													2024.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