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增列实施细则(南艺院办字〔2024〕50 号)
南京艺术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增列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增列工作,切实提高研究生导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现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学位〔2022〕15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教研〔2018〕7
202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