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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最新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已于科研处平台发至全校,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及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最新通知及规定,原定的校内截止时间、材料份数、装订要求须有所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校内材料递交截止时间提前为2025年11月4日17:00。(二)各类材料最新的份数、装订要求1、《申报评审表》一式1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2、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1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3、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1份。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
    2025.11.02
  •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贯彻落实《高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根据《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教育部决定启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一)受理成果范围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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