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校)、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本年度科研统计年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是由教育部社科司组织实施的社科统计活动。其中统计的数据关系到高等院校的学科评估和总体排名,所以请各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要亲自过问,科研秘书具体实施,做到统计口径准确、统计项目完整、报送材料及时。
二、请各位老师将《南京艺术学院2018年科研成果登记表》(见附件1)及成果复印件交本单位科研秘书,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材料收齐整理后,填报《南京艺术学院2018年科研成果统计表》和《南京艺术学院2018年学术交流情况表》(见附件2、3),并由本单位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月5日前报科研处。
三、机关各职能部门的材料于2019年1月5日前直接报科研处。
四、审核认定后的成果将作为各单位完成本年度科研工作的主要依据。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通知到每一位老师,并要求各位老师认真、准确、及时地填报。
五、上交附件材料(复印件)的要求:
1.著作类: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
2.论文类: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
3.成果类:获奖证书或者奖金发放通知;
4.课题类:仅需提供横向课题相关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纵向课题的不提供;
5.专利等其他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南京艺术学院2018年科研成果登记表(个人填写).doc
2.南京艺术学院2018年科研成果统计表(由科研秘书填写).doc
3.南京艺术学院2018年学术交流情况表(由科研秘书填写).doc
科研处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