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艺科字【2020】6号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所):
根据《南京艺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科研处组织召开了2019年度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专家评审会并经院长办公会批准通过, 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序号 | 申请人 | 著作名称 | 拟资助额度 | 经费来源 |
1 | 顾平 | 《中国画教育的现代转型》 | 5万元 |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经费 |
2 | 冯效刚 | 《音乐表演心理分析》 | 6万元 | |
3 | 徐志廉 | 《指挥艺术概论》 | 5万元 | |
4 | 蒋炎 | 《传承与重构——威基伍德产品设计的历史研究》 | 3万元 | |
5 | 陈利群 | 《数字化图形设计及制作》 | 7万元 | |
6 | 刘彦 | 《原型界面与vvvv的交互式草图》 | 7万元 | |
7 | 周隽 | 《观念、方法、范式下的经典电影解读》 | 3.95万元 | 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经费 |
8 | 顾颖 | 《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管理研究》 | 7万元 | |
9 | 俞睿 | 《应对文化软实力竞争的新格局:文化传播与文化产业创新研究》 | 4万元 | |
10 | 郑娟 | 《中国现代新诗与民间文化》 | 3万元 | |
共资助出版学术著作10部,资助总经费为50.95万元。 |
以上获准著作出版资助的费用皆以正式出版合同约定费用为上限。申请人必须在2020年内完成学术著作的出版,其中第1-6项著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PAPD)”以及“南京艺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字样,7-10项著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经费资助”以及“南京艺术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字样。因特殊情况需延期出版的,须向科研处递交延期报告,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否则学校有权收回资助经费。著作出版之后,申请人应向科研处报送样书5本,以便存档和学术交流用。
特此通知。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