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本年度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是由教育部社科司组织实施的社科统计活动。由于其中数据关系到高等院校的学科评估结果和总体排名,所以务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各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要亲自过问,科研秘书具体实施,做到统计口径准确、统计项目完整、报送材料及时。
二、请各位老师将《南京艺术学院2020年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科研成果登记表》)及成果复印件交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材料收齐整理后,填报《南京艺术学院2020年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科研成果统计表》)和《南京艺术学院2020年学术交流情况表》(附件3,以下简称《学术交流情况表》)。所填《科研成果统计表》和《学术交流情况表》须由本单位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于2021年1月5日前报科研处。
三、机关各职能部门的材料于2021年1月5日前直接报科研处。
四、审核认定后的成果将作为各位老师完成本年度工作量的主要依据。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通知到每一位老师,并要求各位老师认真、准确、及时地填报。
五、需上交的各类成果复印件内容要求:
1.著作类: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
2.论文类: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正文;
3.科研成果奖:获奖证书或者奖金发放通知;
4.课题类:仅需提供横向课题相关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纵向课题的不提供;
5.专利等其他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本年度没有科研成果的老师,如有职称、学历、学位等信息的变化,也需填写《科研成果登记表》中个人信息部分。
联系人:王大学、王圣贺 联系电话:83498353、83517549
特此通知。
附件:
1:南京艺术学院2020年科研成果登记表(个人填写).doc
2:南京艺术学院2020年科研成果统计表(由科研秘书填写).doc
3:南京艺术学院2020年学术交流情况表(由科研秘书填写).doc
科研处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