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5浏览次数:1505

各部门、各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于近日发布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同时启动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我校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请认真领会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附件2中关于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课题申请人须具备条件、课题申报要求申报范围、资助额度、完成时限等要求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完成课题申报工作

二、课题申报所需材料请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或本通知(附件3、4、5)中下载。申请人请仔细研读《申请书》《活页》中的“填写说明”及“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其中,《申请书》第五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请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三、我校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由科研处集中申报,全国社科工作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教育学、艺术学课题申报工作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发布公告后另行通知。 

四、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可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全脱产博士后从我校博士后工作站申;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

五、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基础理论研究时限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时限一般为2—3年。

七、请各有关单位迅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确保通知全面准确,要求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尽快确定选题并按期完成申报工作。各单位科研秘书要认真把好质量关,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电子数据和《申请书》中“数据表”必须一致

八、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一式7份,均使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申请书》《活页》(以南京艺术学院+学科+姓名+题目+申请书/活页”命名)、统计表2021年3月3-5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一并集中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大学、王圣贺

联系电话:8349835383517549

邮箱:nykycxkb@qq.com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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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pdf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doc

3.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科研处    

2021年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