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浏览次数:1514

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就我校组织做好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申报。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采取省立校助方式,项目立项后由校根据项目建设任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岗科技人员。

(二)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主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重点领域申报。

(三)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项目实施效果和代表性成果评价,重点考察专利的转化运用及科技创新成果对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贡献。

(五)项目负责人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项目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联合申报。

(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

五、申报程序

项目负责人应事先下载查阅《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了解相关申报注意事项,然后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info.jse.edu.cn),自行注册账号,经学校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1年度)》(附件2)。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数据以系统填报数据为准。

六、其他事项

项目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申报人要严格遵守有关评审规则和工作纪律,杜绝出现《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中所列有关违规违纪行为。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4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健、王大学王圣贺

联系电话:83498057、8349835383517549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  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2  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1年度).docx

附件3  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科研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