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我校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我校红色校史的文化铸魂育人作用,根据苏教办社政函【2021】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南京艺术学院红色校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2021年度南京艺术学院红色校史研究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必须从《2021年度南京艺术学院红色校史研究课题指南》相应选题中申报,一般项目可以参照指南选题,也可以结合主题自拟题目。研究周期1-2年,重点项目资助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
二、申报人资格
1.项目申报人应是我校在职在岗人员或离退休教职人员;
2.申报人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身体状况能胜任所申报项目的研究;
3.重点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2.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报或参与人姓名、所在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4.申报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5.项目申报人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宣传纪律,牢牢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涉及党史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的评价,必须符合《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中央有关精神。各申报单位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请各单位于2021年6月25日下班前将初审通过的《南京艺术学院红色校史研究项目申报书》(A表一份、B表一式各三份)及加盖公章的《南京艺术学院红色校史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份报送至科研处220办公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过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项目申报。
联系人:张健、王大学、王圣贺
联系电话:83498057、83498353、83517549
电子信箱:675199760@qq.com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南京艺术学院红色校史研究课题指南》.docx
科研处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