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31浏览次数:1332

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全国艺术规划办对2022年度逾期未结的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作终止处理,对进一步加强全国艺术规划项目管理提出新要求。依据全国艺术规划办工作部署,现将校项目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定期清理制

各类项目应按照立项通知书中计划完成时间申请结项,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实行定期清理制。对按时完成且成果验收达到优秀等级的项目,负责人在申请新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时予以适当政策倾斜。

个别研究难度大、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的项目,可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请(需距计划完成时间6个月以上),经批准后按新的完成时间结项。清理期内仍未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将作终止处理。

本年度已被终止项目(名单单独发)的责任单位,需在2022年11月15日前退回已拨剩余经费,并按项目类别及相关要求填写回执、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二、引导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间接费用基础比例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4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30%。项目在研期间,可按照核定的基础比例支出间接费用,项目成果通过审核验收后,依据结项等级确定、调整间接费用比例,具体如下:

(一)结项等级为“优秀”的,50万元及以下部分可提高到不超过6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可提高到不超过50%。

(二)结项等级为“良好”的,50万元及以下部分可提高到不超过5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可提高到不超过40%。

(三)结项等级为“合格”,或以“免于鉴定”方式结项未分等级的,间接费用比例不再提高。

三、年检及结项要求请及时梳理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2019年及之后立项的项目,变更、鉴定申请等均需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内提交,学校将及时审核并提交,通过系统完成相关审核,通过学校审核后打印纸质材料一式2份,请项目负责人一定要注重年检工作,不然影响后续的年检及结项。

四、系统申报途径

当前“全国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官网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s://yskx.mct.gov.cn/。结项项目需使用最新版的鉴定结项审批书,请在申报管理系统的首页下载。

五、特别注意事项

1.在年检内容中列出了“需要增加课题组成员”或是“要延期”等内容,这类所有涉及项目变更的内容年检中可以列出,但后面必须要附上是否已在系统中提交变更申请,并报送纸质变更申请表一式2份,如不单独提交变更申请并经变更审核,只在年检中列出的变更内容是无效的。

2.在下年度经费预算中请不要列“出版预留经费”。

各项目责任单位请重视立项后项目管理工作,全面掌握本单位项目进展情况,加强对在研项目特别是进入清理期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截止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认真梳理总结本单位项目规划管理情况,完善附件1,和附件3信息,填写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并形成年度工作报告,于2022年11月15日前,提交学院签字盖章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年度报告纸质一式2同版的word电子版,报送科研处220办公室

人:王     

联系电话83498057  83498353

 

                  科研处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重点、一般、青年项目一览表.xls

2.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2018年9月版).doc

3.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一览表 .xls

4.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年度检查表(2018年9月版).doc

5.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018年9月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