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我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3浏览次数:1064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我校本年度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是由教育部社科司组织实施的社科统计活动。由于其中数据关系到高等院校的学科评估结果和总体排名,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各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要亲自过问,科研秘书具体实施,做到统计口径准确、统计项目完整、报送材料及时。

二、请各位老师将《南京艺术学院2022年度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1)及成果复印件交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材料收齐整理后,填报《南京艺术学院2022年度横向课题立项统计表》(附件2)、《南京艺术学院202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3)、《南京艺术学院2022年度科研成果获奖统计表》(附件4)、《南京艺术学院2022年度专利情况统计表》(附件5)、《南京艺术学院2022年度学术交流情况统计表》(附件6)。

其中所填附件2-6须由本单位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于2022年12月26日前报科研处,同时将上述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机关各职能部门的材料于2022年12月26日前直接报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审核认定后的成果将作为各位老师完成本年度工作量的主要依据。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通知到每一位老师,并要求各位老师认真、准确、及时地填报。

五、需上交的各类科研成果、成果获奖、课题及专利等复印件内容要求:

1.著作类: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

2.论文类: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正文;

3.科研成果奖:获奖证书或者奖金发放通知;

4.课题类:仅需提供横向课题相关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纵向课题的不提供;

5.专利等其他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本年度新进教师或职称、学历、学位等信息变化的教师,均需填写《科研成果登记表》中个人信息部分。

联系人:王圣贺、周苏洋

联系电话:83498466、83517549

邮箱:nykycxkb@qq.com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

  1.《南京艺术学院2022年度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1)

  2.《南京艺术学院2022年度横向课题立项统计表》(附件2)

  3.《南京艺术学院202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3)

  4.《南京艺术学院2022年度科研成果获奖统计表》(附件4)

  5.《南京艺术学院2022年度专利情况统计表》(附件5)

  6.《南京艺术学院2022年度学术交流情况统计表》(附件6)

  7.《学科关系模板》(附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