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岗科技人员。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三、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省级财政每项安排3-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各高等学校要确保立项项目经费落实到位,经费落实情况将作为项目申报和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等学校在岗科技人员;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
(二)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四)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五)优先支持依托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申报项目,鼓励高等学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问题。
(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校限额12项。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网上申报。各部门、各单位按相关要求组织申报,指导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自行注册账号,经学校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见附件1)并向科研处提交相关材料。
六、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于2023年3月13日前向科研处220办公室报送以下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见附件1,项目负责人承诺需签字、二级单位需签字盖章);
2.发表论文情况(3篇以内代表性论文),须提供论文首页及刊物封面复印件;
3.承担项目情况(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须提供项目批文复印件;
4.获奖情况,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5.申请授权专利情况,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6.产生经济社会效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需加盖各学院签章)。
材料要求:A4纸正反双面黑白打印纸质版1份。
联系人: 刘娅 周苏洋
联系电话:025-83498353 025-83517549
科研处
2023年2月24日
附件: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doc
附件2.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