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19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清理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1浏览次数:857

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清理,具体事项如下:

1. 关于清理范围。

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19年省社科基金各类在研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 

2.关于成果形式。

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不再接受《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投稿,须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

2)结项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至少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项目负责人独著或为第一作者),并聚焦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计入课题成果。

3)结项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的书稿,并提交查重报告。

4)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出版社出版合同和样书。

请通知到项目负责人,督促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推出成果,并于2023年5月8日前按程序提出结项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娅

联系电话:83498353

科研处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江苏省社科基金结项鉴定审批书(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