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跟踪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和基金使用效益,不断推出高质量优秀成果,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有关通知精神,近期对年度项目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含重点、一般和青年项目)
二、检查方式
采取书面检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书面检查通过“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提交检查材料,纳入中期检查范围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责任单位将认真撰写并按时提交本单位的中检报告;实地抽查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根据各单位国家项目推进情况选择部分单位进行实地调研督查,听取科研管理部门汇报,召开项目负责人座谈会等。
三、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等情况;
2.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成果简介,含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社会影响等;
3.经费使用情况。包括经费开支情况、未支出经费预算等;
4.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工作方案,研究工作的体会、思考和建议等。
四、检查要求
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对于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项目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把工作抓实抓好。项目负责人于10月15日前提交中期检查材料;责任单位于10月30日前提交本单位检查报告,报告要认真梳理归纳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推进情况,提出有价值的阶段性成果,总结经验做法,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建议等。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形成江苏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报告报全国社科工作办。本次检查评估结果将作为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综合评价各单位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凡未按时提交检查报告的单位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视情况减少各类项目申报指标。
联系人: 刘娅 周苏洋
联系电话:83498353 83517549
科研处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