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美育推广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1浏览次数:564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手段途径,拓展全省文联系统文艺阵地,省文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美育推广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长期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美育推广实践活动的单位、组织或场所。全省范围内面向基层提供公益性文艺活动展示、教育培训、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艺志愿等服务的组织、公共文化空间、经营性场所、单位等(不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均可申报基地。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为丰富的地域文化优势或文艺资源,特色鲜明,具有典型意义,能起到示范作用;

(二)具有满足基地建设发展需要的固定场所和空间,具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和开展活动条件,可以为广大文艺爱好者尤其是青少年爱好者提供各类展览演出;

(三)具有稳定的文艺骨干和文艺爱好者队伍,群众文艺基础较为深厚;

(四)有具体负责人,有相对固定的专业指导人员,有明确的服务对象和长期、规范的文艺活动项目、内容;

(五)具有相对完善的管理机制,有专人负责服务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能承担有关工作任务,有一定的社会影响等;

(六)所在地党委政府、宣传文化部门、文联组织重视文化工作、积极支持和推动文艺活动的开展;

(七)积极配合全省文联系统的活动安排。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参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提交省文艺家协会或设区市文联,经初审合格后,向省文联申报。

(二)审核认定。省文联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后,报省文联党组审定批准。

(三)命名挂牌。通过审定的申报单位经公示后,统一命名为“江苏省美育推广基地“”,落款为“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X年X月”。基地牌匾由省文联统一制作,由省文联或委托省文艺家协会、所在设区市文联进行挂牌,同时发放证书。

四、截止时间及材料要求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材料要求:请将江苏省美育推广基地申报表(附件1)和相关图片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一式4份)报送科研处220办公室。

联系人:  刘娅      周苏洋

联系电话:83498353    83517549


附件:美育推广基地申报表.doc

 

                                                  科研处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