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23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现已开始,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是由教育部社科司组织实施的社科统计活动。由于其中数据关系到高等院校的学科评估结果和总体排名,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请各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亲自过问,科研秘书具体实施,做到统计口径准确、统计项目完整、报送材料及时。
二、请各位老师将《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度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1)及成果复印件交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材料收齐整理后,填报《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度横向课题立项统计表》(附件2)、《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3)、《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度科研成果获奖统计表》(附件4)、《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度专利情况统计表》(附件5)、《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度学术交流情况统计表》(附件6)。
其中所填附件2-6须由本单位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于2023年12月28日前报科研处,同时将上述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机关各职能部门的材料须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于2023年12月28日前直接报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审核认定后的成果将作为各位老师完成本年度工作量的主要依据。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通知到每一位老师,并要求各位老师认真、准确、及时地填报。
五、需上交的各类科研成果、成果获奖、课题及专利等复印件内容要求:
1.著作类: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
2.论文类: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正文;
3.科研成果奖:获奖证书或者奖金发放通知;
4.课题类:仅需提供横向课题基础信息(包含所属机构、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批准时间、签约金额、一级学科、研究类别、合作形式)。
5.专利等其他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本年度新进教师或职称、学历、学位等信息变化的教师,均需填写《科研成果登记表》中个人信息部分。
联系人: 刘娅 周苏洋
联系电话:83498353 83517549
邮箱地址:2981653412@qq.com
科研处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
1: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科研情况登记表(个人填写).doc
2: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横向课题立项统计表(由科研秘书填写).xlsx
3: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科研成果统计表(由科研秘书填写).xlsx
4: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成果获奖统计表(由科研秘书填写).xlsx
5: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专利情况统计表(由科研秘书填写).doc
6: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学术交流情况表(由科研秘书填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