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项目重点支持文化数字化、现代舞台艺术、智能公共文化服务、沉浸式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装备设备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支持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集成应用创新,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科技成果向行业转移转化,推动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发展。推荐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中重要现实需求为导向,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示范引领效果好。
二、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9年1月1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申报项目须有自筹配套资金。
鼓励“产学研用”各类主体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办法
我校申报限额为1项。
本次项目申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各部门、各学院应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负责,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确保无意识形态问题并对项目负责人相关资质进行审查。
四、支持举措
文化和旅游部在受理推荐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遴选后委托实施,根据体量等情况支持5—10万元。
五、截止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日。
(二)材料要求:申报书一式5份、汇总表1份、承诺书1份及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 刘娅 周苏洋
联系电话:83498353 83517549
附件:
1.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docx
科研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