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艺术学院官网
  • 首页
  • 关于我们
  • 学科建设
    • 学科规划
    • 学科建设
    • 学科评估
  • 项目管理
    • 国家级
    • 省部级
    • 市厅级
    • 校级
  • 平台管理
    • 政府批建
    • 学校批建
    • 建设推进
  • 成果管理
    • 成果申报
    • 成果转化
    • 成果推介
  • 导师增列与认定
    • 硕士生导师
    • 博士生导师
  • 管理文件
    • 国家
    • 省级
    • 学校
  • 支部建设
    • 支部概况
    • 理论学习
    • 支部建设
  • 部门动态

  • 当前位置:首页  部门动态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关于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已发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同时启动了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我校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中国学术,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
    2022.02.08
  •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请申请人仔细研读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发布的《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认真领会本次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等内容,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申报。二、申报条件 1.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
    2022.01.29
  • 关于征集《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选题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江苏省社科基金2022年度项目《课题指南》正公开征集选题,现就我校做好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实际部门决策需求,聚焦我省改革发展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学术创新价值、决策参考价值、实践指导意义和文化传承意义的重要选题。二、基本要求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和较强的创新价值。1.应用研究选题:应聚焦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2.基础研究选题:应立足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提出,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避免与已立项各类社科项目重复。三、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荐的选题须填写《江苏省社科基金选题推荐表》(附件1),重点说明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重要意义等
    2022.01.14
  • 关于组织做好第二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 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第二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研究方向以文化和旅游领域智慧化运用、沉浸式体验、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新材料新工艺集成应用、演艺行业应用提升与创新服务、智能监管等内容为主,针对文化和旅游发展现实需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行业科技创新与技术集成应用研究。各申报单位应围绕下列方向进行申报:1.支持文化和旅游领域体验科学、人机交互、智能终端、安全防控、物联网、区块链等关键技术研究。2.支持云演艺、沉浸式演出等演艺新业态、文艺作品创意协同内容编排提升、观演环境体验与可视化呈现等技术研究。3.支持文化和旅游领域高端专用设备、消费智能追踪与分析、公共文化智能服务等技术研究。4.支持文化和旅游领域算法监管、消费者隐私安全和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等技术研究。5.支持文物及艺术品安全保护、溯源、确权、防伪、交易流通、有序开放共享等技术研究。二、申报条件实验室以省内文化和旅游领域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科研实体为依托单位,应满足以下申报基本条件:1.依托单位科研投入能力较强,能为文旅重点实验室的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
    2022.01.07
  • 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 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引导社科理论界深入开展研究阐释,定于近期组织实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注重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深入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揭示党百年奋斗蕴含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历史地位、重大意义,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研究成果,为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二、选题方向1.
    2022.01.07
  • 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做好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我校本年度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是由教育部社科司组织实施的社科统计活动。由于其中数据关系到高等院校的学科评估结果和总体排名,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请各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亲自过问,科研秘书具体实施,做到统计口径准确、统计项目完整、报送材料及时。二、请各位老师将《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科研成果登记表》)及成果复印件交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材料收齐整理后,填报《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科研成果统计表》)、《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成果获奖及专利情况统计表》(附件3,以下简称《成果获奖及专利情况统计表》)和《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学术交流情况表》(附件4,以下简称《学术交流情况表》)。所填《科研成果统计表》、《成果获奖及专利情况统计表》和《学术交流情况表》须由本单位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于2022年1月10日前报科研处,同时将上述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
    2021.12.28
  • 关于做好研究阐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省社科基金围绕深入研究阐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列出一批重大项目选题,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我校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投标对象投标要以我校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我校为责任单位。鼓励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二、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新战略新部署、新论断新要求,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三、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此次招投标共发布17个选题(附件1)。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如选题存在申报数量不足或质量不高的情况,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予以流标。资助强度为每项15万元。四、投标资格要求1.投标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
    2021.12.23
  • 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充分发挥江苏高校社科理论界优势,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工作,省教育厅设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专题研究项目(以下简称专题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题范围(一)选题要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其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总结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提出的重大发展理念、发展战略、目标任务、方针政策和工作举措等,以及省委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新目标新思路新举措,结合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和我省改革发展生动实践开展研究,推出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二)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
    2021.12.15
  • 每页 14 记录  总共 36 记录 
  •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 页码 3/3 跳转到 

Copyright © Nanjing University Of the Arts 南京艺术学院 科研处 、学科建设办公室( 合署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

校外链接

  • 科技厅
  • 科技部
  • 教育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江苏省教育厅
  •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校内链接

  • 美术与书法学院
  • 人文与博物馆学院(艺术研究院)
  • 音乐学院
  • 文化产业学院
  • 设计学院
  • 数字艺术学院
  • 戏剧与影视学院
  •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 舞蹈学院
  • 国际教育学院
  • 传媒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现代音乐与科技学院
  • 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 工业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