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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转发:关于江苏教育现代化研究院第二期课题的招标公告(申报截止时间以科研处通知为准)
    江苏教育现代化研究院为2016年经江苏省委宣传部批准在全省范围内设立15家重点培育智库之一。为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撑作用,深入开展教育现代化理论和实践研究,为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引领教育发展提供有效支撑,现我院第二期课题面向社会发布并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或个人。二、申报时间自招标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8日(星期五)。在此期间填写、报送《江苏教育现代化研究院招标项目课题申报书》(见附件二),逾期不予受理。三、研究指南内容《江苏教育现代化研究院第二期课题研究指南》(附件一)根据江苏省教育现代化推进过程中的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所设立,申报人可根据《研究指南》进行选择申报。在填写课题申报书时,课题具体名称可做适当调整,但选题方向和研究重点不可变动。凡不在《研究指南》范围中的课题不可申报。四、课题经费申报书经课题专家组评审通过后可确定为立项课题。课题立项后,均给予4万元经费支持,课题经费在开题和结项时分两次发放。五、联系方式《课题申报书》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科研大楼1104办
    2018.03.26
  •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社科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论文征集工作的函(申报截止时间以科研处通知为准)
    各高等学校:为做好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宣传教育,按照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省委宣传部拟于今年5月召开全省社科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纪念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40周年。现就省内高校的论文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主旨以纪念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40周年为契机,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思想,全面总结提炼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坚持党的思想路线,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的成就、经验和启示,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树立高度理论自信和理论自觉,以思想再解放推动改革再深入,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江苏实践的新境界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二、选题方向1.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2.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的内在逻辑3.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的哲学依据4.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的实践基础5.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的人民立场6.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的方法论价值7.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
    2018.03.26
  • 关于组织做好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所):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宗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广大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二、资助对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等。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和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性研究。三、资助经费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资助强度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一般为20-22万元(含成果出版费用)。申请人根据此资助强度及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金额。四、申报条件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科研管理部门
    2018.03.13
  • 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所):为调动教育系统科学研究人员积极性,促进产出高质量的科学研究成果,不断提升江苏教育系统科学研究的学术影响力,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表彰奖励项目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苏教人﹝2016﹞6号)及有关实施细则的规定,决定开展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该奖项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江苏省教育教学与研究成果奖”的重要组成部分)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本奖分为: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2、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一)评选范围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可以根据研究类别申报相应奖项。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人员。(二)评选条件申报的研究成果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在理论上有建树,在学术上有创新
    2018.03.12
  • 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所):为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为做好2018年度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今年本专项任务项目的研究重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请者要紧紧围绕这一研究重点开展研究,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设计具体研究选题进行申报。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立项课题资助经费为5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二、申报条件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
    2018.02.28
  •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所):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二、申报内容1.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请者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
    2018.02.28
  • 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所):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思政司函〔2014〕2号),为做好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着力打通育人最后一公里,切实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二、申报内容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1)思想政治工作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10万元,研究周期为3年;(2)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三、申报条件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2018.02.28
  • 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所):2018年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类别2018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共3类: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题研究项目(含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外语教学专题研究项目)。二、申报范围和研究周期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是指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与重大需求,或聚焦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和文献资料整理的研究项目。本次项目申报不设选题指南,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报课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由申报人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个人学术基础,从下列学科范围中自主确定研究选题:(1)马克思主义;(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
    2018.02.28
  • 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所):经文化部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单位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招标对象主要包括文化艺术研究领域重点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以及社科研究机构等。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三、招标工作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体系,推动文化艺术研究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四、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2018年度共发布27个重大项目招标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1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五、投标资格要求(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1.在文化
    2018.01.16
  • 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所):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体系,推动文化艺术研究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二、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高水平的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最终研究成果。对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
    2018.01.16
  • 转发:关于做好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选题征集的通知
    关于做好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选题征集的通知.pdf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推荐一览表.xls
    2018.01.11
  • 关于2017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结项的通知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所):根据《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实施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起启动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项范围办理结项项目范围为2016年度、2017年度立项的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根据《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课题实施管理办法》,2016年度以前未结项的立项项目结项申请不予受理,将作撤项处理。二、结项要求1.项目完成后,于2018年1月5日到1月17日报送结项材料:课题研究报告(一般不少于1万字)或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摘要(3000字以内)、《结项审批书》(从江苏社科网下载中心下载)各1份。纸质版结项材料寄送至省社科联科研中心,电子版结项材料上传至课题申报系统中,具体操作流程为:登陆申报系统——流程——待办事宜——进入申报页面——上传结项材料——提交。2.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课题成果如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或出版、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成果”字样。研究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或公开发表后,向省社科联报送复印件1份。联系人:张健刘娅电话:8349805783498353附我校的在研项目名单如下:科研处
    2018.01.08
  • 转发:关于征集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规划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中国社科院科研局,中央党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广泛听取社科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公开征集选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征集内容。本次选题征集重点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提出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选题。2.基本要求。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可参阅历年重大项目立项课题)。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各类专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3.征集对象和选题数量。主要面向中国社科院、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中央
    2018.01.05
  • 转发: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发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并就做好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
    201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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