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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2018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增列工作的通知
    各院(所)、部门,各直属单位:为了推进学校一流学科建设,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导师队伍年龄、学缘和学历的结构,提高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学术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增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硕士生导师增列工作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方向)现有导师人数、导师年龄、指导研究生数等数据摸底调研的基础上开展,具体拟增列名额及岗位设置见附件1。二、本次硕士研究生导师增列工作程序依照《南京艺术学院增列硕士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附件2)的规定执行。三、本次硕士生导师增列工作在遴选校内教师的基础上还将认定部分具有广泛社会影响、较强学术水平或取得较高创作表演成就的校外人士为兼职硕士生导师,相关院所可结合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合适人选并填写《南京艺术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表》(附件4)。四、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学科各专业研究方向的现有导师情况及发展需要认真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填写《南京艺术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3),各单位签署意见后请于6月11日之前统一送交科研处,过期不予受理。五、申报者提交材料如下:1、《南京艺术学院硕士
    2018.06.01
  •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所):2018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题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省“两会”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和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中的重点问题,省社科联拟定了2018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可以根据课题指南申报课题,也可进一步细化参考选题或自行确定选题。二、课题申报1.本年度课题主要以课题组暨项目负责人的组织形式申报课题。2.申报方式。申报人须在“精品工程申报系统”中填写有关信息(http://www.js-skl.org.cn/),下载“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申请书》填写并上传。3.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课题。三、立项管理1.全省2018年度拟设立项课题400项。资助课题200项,其中,A类50项,每项资助5000元;B类150项,每项资助
    2018.05.18
  •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江苏省文化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所):2018年度江苏省文化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新时代文化高质量发展,更好助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2、紧密结合我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任务要求,坚持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加强难点突破,注重理论创新。3、课题要围绕我省文化产业、艺术创作、公共文化服务、文化科技、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人才培养等内容,进行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尤其要展开应用性较强、有政策指导性的课题研究,力争推出一批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应用对策研究项目,充分发挥文化科研的决策咨询功能。二、相关事项1、省文化科研课题面向全省,择优立项。课题申报人应以《2018年度江苏省文化科研课题申报指南》中所确立的内容为研究方向。2、省文化科研课题分为文化产业、文化综合两大类,项目设置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自筹经费课题须提供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资金资助证明。3、对立项的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分别给予10000元、15000元资助,所有立项课题完
    2018.05.18
  • 关于省教育厅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校内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经过专家评审,《新媒体艺术研究范式的创新与转换》等18项获得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申报资格(表一),《高校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创新研究》等2项获得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的申报资格(表二)。现将校内评选结果公示如下:表一表二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联系科研处,电话:025-83498466。科研处2018年5月2日
    2018.05.02
  • 关于做好2014-2017年《科研年鉴》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科研院所:《科研年鉴》是我校对外宣传学科建设、学术科研等方面重要成果的窗口,同时也是我校各教学单位、科研院所展示其教学、科研成绩的重要平台。经研究决定,拟编撰出版《科研年鉴》(2014-2017),为了确保年鉴编写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征集所需基础资料,望各教学单位、科研院所给予足够重视和支持,指定专门人员,认真撰写与本部门工作相关部分的内容。一、时间范围2014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二、内容要求撰写的内容主要包括:1、各院(所)概况、学科建设基本情况及特点和特色。500-800字的文字介绍,5-10张反映学科建设、科研成果的图片。2、2014-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实验室、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以及创新团队概况。200-300字文字介绍,相关图片3-4张。3、博导风采。每位博导500-800字的文字介绍,高清电子照片1张。4、2014-2017年召开的重要学术研讨会。100字以内的文字介绍,相关图片2-3张。5、2014-2017年外请国内著名专家学者在我校举行的各种学术讲座。100字以内的文字介绍,相关图片2-3张。6、2014-
    2018.04.24
  •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所):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苏政办发〔2014〕3号)的规定,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正式启动。现将我校有关组织申报的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江苏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申报时间为:2018年5月5日9时开通网络申报系统,5月25日17时关闭网络申报系统。二、申报范围和要求1、申报者自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包括:(1)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译著等)、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和普及读物。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2)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党委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采纳应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2、本届评奖规定申报参评成果的发表(出版)或完成时间为2013-2017年,但往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已申报成果不得重复参评。3、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申报人须作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面承诺。对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2018.04.22
  • 关于组织开展南京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所):南京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奖范围1.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下列成果(包括前次评奖时限最后三个月出版而未及参评的著作类成果;前次评奖原版著作未申报过,但再版时间在评奖范围之内的,且再版时对全书作30%以上修改的):①公开出版发行的和由市级以上批准内部准印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志书、普及读物、古籍整理、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课题研究报告、学术性工具书等;②区委、政府及市级局以上内部刊物上发表的社科成果;③区委、政府及市级局以上部门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如市科委软科学课题、市委市政府调研课题、市社科规划课题、市社科咨询课题等研究成果)。2.我校申报者在台、港、澳及国外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凡符合上述第1条规定的可以申报参评。3.凡属丛书类成果,可以单本申报参评;多人论文集或同一作者的系列论文,只能以单篇申报参评。4.已获得国家级和部、省级(含副省级)政府奖励的成果(如社科成果奖、科技进步奖、文学艺术奖等),不再接受申报参评。5.有著作权权属争议的成果,须提
    2018.04.04
  • 关于征集《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选题的通知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所):《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选题的征集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征集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深入研究我省改革发展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研究学科发展前沿问题,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选题。2.基本要求推荐的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和较强的创新价值。应用研究突出当前我省改革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导向,基础研究突出学术前沿、学科建设和跨学科发展的重要研究领域,突出我省研究优势和研究特色。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避免与已立项各类社科项目重复。3、申报方式请各二级院(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采取广泛发动和重点组织相结合的办法,分学科召开选题论证会,讨论确定上报选题,做到量精质优。在集中上报基础上,还可以鼓励专家学者登陆“江苏社科规划网”选题征集系统(http://jspopss.jschi
    2018.03.26
  • 转发:关于江苏教育现代化研究院第二期课题的招标公告(申报截止时间以科研处通知为准)
    江苏教育现代化研究院为2016年经江苏省委宣传部批准在全省范围内设立15家重点培育智库之一。为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撑作用,深入开展教育现代化理论和实践研究,为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引领教育发展提供有效支撑,现我院第二期课题面向社会发布并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或个人。二、申报时间自招标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8日(星期五)。在此期间填写、报送《江苏教育现代化研究院招标项目课题申报书》(见附件二),逾期不予受理。三、研究指南内容《江苏教育现代化研究院第二期课题研究指南》(附件一)根据江苏省教育现代化推进过程中的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所设立,申报人可根据《研究指南》进行选择申报。在填写课题申报书时,课题具体名称可做适当调整,但选题方向和研究重点不可变动。凡不在《研究指南》范围中的课题不可申报。四、课题经费申报书经课题专家组评审通过后可确定为立项课题。课题立项后,均给予4万元经费支持,课题经费在开题和结项时分两次发放。五、联系方式《课题申报书》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科研大楼1104办
    2018.03.26
  •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社科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论文征集工作的函(申报截止时间以科研处通知为准)
    各高等学校:为做好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宣传教育,按照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省委宣传部拟于今年5月召开全省社科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纪念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40周年。现就省内高校的论文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主旨以纪念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40周年为契机,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思想,全面总结提炼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坚持党的思想路线,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的成就、经验和启示,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树立高度理论自信和理论自觉,以思想再解放推动改革再深入,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江苏实践的新境界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二、选题方向1.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2.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的内在逻辑3.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的哲学依据4.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的实践基础5.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的人民立场6.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的方法论价值7.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
    2018.03.26
  • 关于组织做好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所):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宗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广大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二、资助对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等。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和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性研究。三、资助经费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资助强度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一般为20-22万元(含成果出版费用)。申请人根据此资助强度及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金额。四、申报条件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科研管理部门
    2018.03.13
  • 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所):为调动教育系统科学研究人员积极性,促进产出高质量的科学研究成果,不断提升江苏教育系统科学研究的学术影响力,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表彰奖励项目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苏教人﹝2016﹞6号)及有关实施细则的规定,决定开展2018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该奖项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江苏省教育教学与研究成果奖”的重要组成部分)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本奖分为: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2、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一)评选范围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可以根据研究类别申报相应奖项。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人员。(二)评选条件申报的研究成果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在理论上有建树,在学术上有创新
    2018.03.12
  • 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所):为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为做好2018年度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今年本专项任务项目的研究重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请者要紧紧围绕这一研究重点开展研究,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设计具体研究选题进行申报。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立项课题资助经费为5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二、申报条件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
    2018.02.28
  •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所):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二、申报内容1.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请者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
    20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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