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考核是博士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博士后人员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与鉴定。现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最新政策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办法予以修订。
一、考核时间
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考核时间一般在博士后进站两年后进行;申请延期且获得批准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其出站考核时间应在延长期结束后进行。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博士后履行进站协议和完成原定工作任务的情况,以及发表论文等成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及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期满出站考核需提交材料
(一)参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规定格式撰写的《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不少于10万字);
(二)以南京艺术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博士后为第一完成者的科研成果(论文、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等)原件及复印件,并填报《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评审表》;
(三)提交《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出勤情况表》;
(四)其他与期满出站考核相关的材料。
四、考核等级和标准
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综合考核等级分为两类:
全职博士后(即人事关系(含档案)迁入我校的):分为优秀、良好及不合格三个等级;
在职博士后(即人事关系(含档案)未迁入我校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
其中,优秀等级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出站考核总人数的30%。具体考核标准:
(一)优秀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利益;工作刻苦、认真,学术道德良好,科研作风严谨,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工作能力得到合作导师及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的一致认可。
2.出色完成了《南京艺术学院进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的工作内容,工作报告得到导师和考核小组成员的高度评价。
3.以南京艺术学院为第一单位、博士后为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4篇)。
(二)良好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利益;工作态度端正,学术道德良好,科研作风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业务能力强,工作能力得到合作导师及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的认可。
2.较好地完成了《南京艺术学院进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的工作内容,工作报告得到导师和考核小组成员的一致认可。
3.以南京艺术学院为第一单位、博士后为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
(三)合格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利益;工作态度端正,学术道德良好;完成博士后规定的工作任务,工作态度得到合作导师及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的认可。
2.按时完成《南京艺术学院进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的工作内容,出站工作报告通过专家组考核。
3.以南京艺术学院为第一单位、博士后为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出站考核视为不合格:
1.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有损学术道德的行为;在站期间发生重大工作责任事故并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2.没有履行《南京艺术学院进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的工作内容,出站工作报告考核不合格;
3.在站期间科研成果未达到相应标准:全职博士后(即人事关系(含档案)迁入我校的),未达到优秀、良好标准的;在职博士后(即人事关系(含档案)未迁入我校的):未达到优秀、良好、合格标准的。
4.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出国逾期未归超过30天;因患病难以继续从事研究工作或连续请假六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三个月未完成中期考核。
(五)出站考核论文发表可以相抵情形:
科研项目或成果必须以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为第一署名单位、博士后为主持人(或第一作者)。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可以抵4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获得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可以抵3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可以抵3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获得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科研项目立项,可以抵2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获得省级社科基金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可以抵1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
五、考核程序
(一)合作导师介绍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工作完成情况;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博士后工作报告,向考核小组汇报自己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情况和主要研究成果,并接受考核小组的质疑与提问;
(三)考核小组对博士后人员的《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进行评审,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其中进站超过三年者,取消评优资格;
(四)考核小组对博士后研究工作、敬业精神、业务能力及政治思想表现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考核等级,并当场公布;
(五)考核等级建议,提交学校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审核并存档。
六、考核结果
(一)全职博士后须达到“良好”等级,方视为考核通过。
(二)考核通过者,将一次性发放一定的奖励经费。其中,“优秀”等级发放2万元,“良好”等级发放1.5万元。
(三)出站考核通过者,办理发放《博士后证书》;出站考核不通过者,作退站处理。
七、考核小组成员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考核,考核小组成员由5—7位熟悉本研究领域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另设考核秘书1人,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考核的具体事宜。
八、其他
本办法适应于2019年及以后我校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南京艺术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