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现对我校部分逾期未完成结项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进行清理。具体事宜如下:
一、2020年清理范围
2016年(含)前立项且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和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我校共计7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需提交的结项材料
(一)结项申请、专家推荐名单各一式2份;
(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20年4月版)一式2份;
(三)最终研究成果及相关附件:
1、最终研究成果8份;
2、最终成果简介2份;
3、电子版最终成果、成果简介及鉴定结项审批书(光盘);
4、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决策报告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批复一式2份(可提供复印件,但须出示原件证明)。
鉴定材料须统一用A4纸左侧装订成册,封面标明项目名称及项目批准号。
三、项目负责人最迟应于2020年12月10日前报送结项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结项具体要求详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结项鉴定工作流程(见附件2)。
联系人:张健、王大学,联系电话:83498057、83498353
附件:
附件1:我校2016年(含)前立项且在研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结项鉴定工作流程.docx
科研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