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7浏览次数:539

各部门、各单位:

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投标选题征集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为使命,围绕坚定文化自信,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中华文明的传播力影响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部门决策需求,加强对文化艺术重要现实问题的关注和研究,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选题,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础类选题。

二、选题要求

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选题的拟定可参考历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含艺术学)立项名单,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须附400字以内论证,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

三、推荐方式

本年度选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选题名额为3项。选题征集,不支持个人填报,选题推荐二级学院请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选题采用

文化与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选题进行论证,拟定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凡被正式列入招标范围的选题,申报人和推荐二级学院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五、截止时间及材料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请于2023年11月6日前提交盖章后《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1份、两轮专家评审意见书(每轮校内校外专家各1位,共计4份)及EXCEL电子版材料、由科研处统一上传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

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周苏洋

联系电话:83498353   83517549

 

附件:

1、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的推荐表.xls

2、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历年立项项目汇编(2013-2022).xlsx

3、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立项名单.docx

4.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立项名单.pdf

 

                                               科研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