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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决定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社科中心)负责。现将我校做好该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2022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开展研究。申报者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拟设立50项,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二、申报条件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
    2022.02.11
  • 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健全立德树人任务落实机制,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二、申报内容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三、申报条件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
    2022.02.10
  • 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增强思政课教师队伍综合素质,推动新时代高校思政课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高校思政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作用,教育部继续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中设立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纳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现将我校关于2022年度该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针对高校思政课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教学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等进行深入研究。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分为如下4种:1.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10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重点难点问题研究。2.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择优推广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2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
    2022.02.10
  • 关于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已发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同时启动了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我校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中国学术,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
    2022.02.08
  • 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2022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内容(一)项目类别1.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其中单列面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3.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以下简称“专题项目”),包括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党建研究专题项目(以下简称“党建专项”)、纪检监察专题项目(以下简称“纪检专项”)、财务管理专题项目(以下简称“财务专项”)等。除思政专项外,其他专题项目分别以各组织单位申报通知为准,立项结果由省教育厅统一公布。(二)申报学科范围(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
    2022.01.30
  •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请申请人仔细研读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发布的《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认真领会本次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等内容,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申报。二、申报条件 1.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
    2022.01.29
  • 关于清理2018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清理,具体事项如下:一、关于清理范围。列入本次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18年省社科基金各类在研项目。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我办审批。二、关于成果形式。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不再接受《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投稿,须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2.结项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至少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项目负责人独著或为第一作者),并聚焦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计入课题成果。3.结项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的书稿,并提交查重报告。4.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出版社出版合同和样书。三、结项材料和时间:1.江苏省社科基金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2.最终成果简介一式3份;3.匿名成果材料一式4份;4.成果概要一式4份。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督促加快研究进度,推出成果,尽快办理结项手续。5.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前按程序提出结项申请。联系人:张健刘娅联系
    2022.01.26
  • 关于组织做好第二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第二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研究方向以文化和旅游领域智慧化运用、沉浸式体验、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新材料新工艺集成应用、演艺行业应用提升与创新服务、智能监管等内容为主,针对文化和旅游发展现实需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行业科技创新与技术集成应用研究。各申报单位应围绕下列方向进行申报:1.支持文化和旅游领域体验科学、人机交互、智能终端、安全防控、物联网、区块链等关键技术研究。2.支持云演艺、沉浸式演出等演艺新业态、文艺作品创意协同内容编排提升、观演环境体验与可视化呈现等技术研究。3.支持文化和旅游领域高端专用设备、消费智能追踪与分析、公共文化智能服务等技术研究。4.支持文化和旅游领域算法监管、消费者隐私安全和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等技术研究。5.支持文物及艺术品安全保护、溯源、确权、防伪、交易流通、有序开放共享等技术研究。二、申报条件实验室以省内文化和旅游领域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科研实体为依托单位,应满足以下申报基本条件:1.依托单位科研投入能力较强,能为文旅重点实验室的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
    2022.01.26
  • 关于征集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研究选题的通知(具体截止时间以科研处通知为准)
    关于征集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研究选题的通知.doc
    2022.01.26
  • 关于征集国家语委“十四五”科研项目2022年选题的函(具体截止时间以科研处通知为准)
    关于征集国家语委“十四五”科研项目2022年选题的函.pdf
    2022.01.26
  • 关于征集《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选题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江苏省社科基金2022年度项目《课题指南》正公开征集选题,现就我校做好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实际部门决策需求,聚焦我省改革发展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学术创新价值、决策参考价值、实践指导意义和文化传承意义的重要选题。二、基本要求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和较强的创新价值。1.应用研究选题:应聚焦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2.基础研究选题:应立足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提出,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避免与已立项各类社科项目重复。三、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荐的选题须填写《江苏省社科基金选题推荐表》(附件1),重点说明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重要意义等
    2022.01.14
  • 关于组织做好第二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 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第二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研究方向以文化和旅游领域智慧化运用、沉浸式体验、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新材料新工艺集成应用、演艺行业应用提升与创新服务、智能监管等内容为主,针对文化和旅游发展现实需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行业科技创新与技术集成应用研究。各申报单位应围绕下列方向进行申报:1.支持文化和旅游领域体验科学、人机交互、智能终端、安全防控、物联网、区块链等关键技术研究。2.支持云演艺、沉浸式演出等演艺新业态、文艺作品创意协同内容编排提升、观演环境体验与可视化呈现等技术研究。3.支持文化和旅游领域高端专用设备、消费智能追踪与分析、公共文化智能服务等技术研究。4.支持文化和旅游领域算法监管、消费者隐私安全和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等技术研究。5.支持文物及艺术品安全保护、溯源、确权、防伪、交易流通、有序开放共享等技术研究。二、申报条件实验室以省内文化和旅游领域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科研实体为依托单位,应满足以下申报基本条件:1.依托单位科研投入能力较强,能为文旅重点实验室的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
    2022.01.07
  • 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 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引导社科理论界深入开展研究阐释,定于近期组织实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注重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深入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揭示党百年奋斗蕴含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历史地位、重大意义,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研究成果,为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二、选题方向1.
    2022.01.07
  • 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做好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我校本年度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是由教育部社科司组织实施的社科统计活动。由于其中数据关系到高等院校的学科评估结果和总体排名,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请各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亲自过问,科研秘书具体实施,做到统计口径准确、统计项目完整、报送材料及时。二、请各位老师将《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科研成果登记表》)及成果复印件交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材料收齐整理后,填报《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科研成果统计表》)、《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成果获奖及专利情况统计表》(附件3,以下简称《成果获奖及专利情况统计表》)和《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学术交流情况表》(附件4,以下简称《学术交流情况表》)。所填《科研成果统计表》、《成果获奖及专利情况统计表》和《学术交流情况表》须由本单位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于2022年1月10日前报科研处,同时将上述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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