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充分发挥江苏高校社科理论界优势,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工作,省教育厅设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专题研究项目(以下简称专题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题范围(一)选题要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其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总结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提出的重大发展理念、发展战略、目标任务、方针政策和工作举措等,以及省委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新目标新思路新举措,结合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和我省改革发展生动实践开展研究,推出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二)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
202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