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我校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做好本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我校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需参加中期检查,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9月1日前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提交中期检查申请,同时提交中检材料纸质版原件(含中期检查报告书、研究成果)一式2份。2.我校正在进行的2018年一般项目已进入清理期,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9月1日前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提交结项申请,同时提交结项材料纸质版原件(含结项审批书、研究成果、财务部门导出的经费支出明细账等原件,论文类成果可用复印件)一式2份。3.请参加项目中检及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于8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科研处审核。联系人:刘娅 周苏洋联系电话:83498353 83517549特此通知。附件: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一览表.xls科研处2023年7月30日
202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