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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结题鉴定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结题鉴定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结题材料主要有鉴定材料2套、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附件1,以下简称“成果鉴定书”)4份、结题信息汇总表(附件2)1份。课题结题鉴定材料包括:1.课题立项通知书;2.开题论证专家签字表(或专家论证意见原始记录);3.成果主件(研究报告);4.成果附件(含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限5项,著作只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5.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决策报告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6.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鉴定材料须按照上述顺序统一排版,以PDF格式上报,每项课题的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姓名+课题编号。注意:成果鉴定书、结题信息汇总表单独以纸质的形式报送,不与鉴定材料放在一起。二、截止时间请各学院于2023年11月23日前向科研处220办公室报送纸质及电子版相关材料。联系人:刘娅 周苏洋联系电话:83498353 83517549附件:1.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
    2023.11.21
  • 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我校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做好本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我校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需参加中期检查,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9月1日前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提交中期检查申请,同时提交中检材料纸质版原件(含中期检查报告书、研究成果)一式2份。2.我校正在进行的2018年一般项目已进入清理期,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9月1日前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提交结项申请,同时提交结项材料纸质版原件(含结项审批书、研究成果、财务部门导出的经费支出明细账等原件,论文类成果可用复印件)一式2份。3.请参加项目中检及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于8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科研处审核。联系人:刘娅 周苏洋联系电话:83498353 83517549特此通知。附件: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一览表.xls科研处2023年7月30日
    2023.08.01
  • 关于组织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将对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专项课题和委托专项课题,共3080项。1.重点课题。高校262项,设区市459 项。共721项。2.一般课题。高校495项,设区市1420项。共1915项。3.专项课题。“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性课题” 13项、“江苏省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 8项、“苏教名家” 25项。共46项。4.委托专项课题。“体卫艺” 176项、“考试” 27项、“学生资助” 52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 30项、“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 63项、“中小学教师发展” 50项。共398项。二、检查方式1.重点课题、专项课题采用材料评审、现场答辩的方式,由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检查。材料评审采用线上评审的方式,评议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优秀”等第占比15%。现场答辩主要针对“优秀”“不合格”等第进行。通过现场答辩,在“优秀”等第课题中评出省教育科学规划精品课题;对“
    2023.07.07
  • 关于组织做好2019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清理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清理,具体事项如下:1.关于清理范围。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19年省社科基金各类在研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2.关于成果形式。(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不再接受《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投稿,须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2)结项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至少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项目负责人独著或为第一作者),并聚焦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计入课题成果。(3)结项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的书稿,并提交查重报告。(4)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出版社出版合同和样书。请通知到项目负责人,督促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推出成果,并于2023年5月8日前按程序提出结项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联系人:刘娅联系电话:83498353科研处2023年4月11日附件:江苏省社科基金结项鉴定审批书(1).doc
    2023.04.11
  • 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我校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清理工作已经启动,现就做好本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我校正在进行的2017年一般项目已进入清理期,请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9月16日前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简称“项目管理平台”)提交结项申请,同时提交结项材料纸质版原件(含结项审批书、研究成果、财务部门导出的经费支出明细账等原件,论文类成果可用复印件)一式2份。无法按期完成结项工作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2017年项目最长可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请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项目管理平台”申请延期,由科研处审核通过。为确保项目顺利结项,已同意延期的项目应按照批复的延期完成时间至少提前3个月完成项目并进入结项申请环节。 2.结项审核周期为1-3 个月。联系人:王 方、刘 娅、王圣贺联系电话:83498057、83498353、83517549特此通知。科研处 2022年8月10日
    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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