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艺术学院官网
  • 首页
  • 关于我们
  • 学科建设
    • 学科规划
    • 学科建设
    • 学科评估
  • 项目管理
    • 国家级
    • 省部级
    • 市厅级
    • 校级
  • 平台管理
    • 政府批建
    • 学校批建
    • 建设推进
  • 成果管理
    • 成果申报
    • 成果转化
    • 成果推介
  • 导师增列与认定
    • 硕士生导师
    • 博士生导师
  • 管理文件
    • 国家
    • 省级
    • 学校
  • 支部建设
    • 支部概况
    • 理论学习
    • 支部建设
  • 部门动态

  • 当前位置:首页  部门动态  通知公告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doc2022年11月30日16:24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出一批重大项目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单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二、招标对象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刻揭示党的创新理论蕴含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本次重大项目招
    2022.12.01
  • (我校提交材料时间为2023年6月6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选题指南的通知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选题指南.doc附件2.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研究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docx
    2022.11.25
  • (我校提交材料时间为2023年6月6日)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发布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选题指南的通知
    2022.11.25
  • 关于增列苏娅为兼职硕士生导师的通知
    关于增列苏娅为兼职硕士生导师的通知.pdf
    2022.11.21
  • 关于增列蔡淑娟等64名教师为硕士生导师的通知
    关于增列蔡淑娟等64名教师为硕士生导师的通知.pdf
    2022.11.21
  • 关于增列张萍等4名教授为兼职博士生导师的通知
    关于增列张萍等4名教授为兼职博士生导师的通知.pdf
    2022.11.21
  • 关于增列刘元堂等13名教授为博士生导师的通知
    关于增列刘元堂等13名教授为博士生导师的通知.pdf
    2022.11.21
  • 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2022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2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宗旨,坚持以江苏教育现代化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聚焦江苏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的重点领域与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支撑、驱动和引领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为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提供智力支持和科研贡献。二、申报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凸显时代要求、问题意识与钻研精神,着力推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政策性与引领性特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三、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能力;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四、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分为A、B、C三类,分别资助30-50万不等的科研经费。A类课题指意义特别重大、关涉
    2022.11.07
  • 关于组织做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2023年度重大、重点课题选题征集的工作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选题征集工作,现就公开征集选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面向国家需求,聚焦教育实践,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教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促进公平和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选题。二、选题要求。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握鲜明的实践和应用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每个建议选题需对选题缘由、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作300字左右的简要说明。凡与以前已立项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原则上不再推荐(往年已立项选题见附件1)。三、征集形式。本年度选题实行线下和网上相结合征集。各单位提交选题推荐表后,由科研处统一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填报
    2022.11.03
  • 关于组织做好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项目研究选题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做好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工作,科学编制《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专项项目课题指南》,现就征集“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项目研究选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专项选题设计重点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任务和战略部署,深刻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彰显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结合南京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践,研究解决南京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面临的重大问题和挑战。2. 专项选题定位以应用对策研究为主,兼顾基础理论研究,凸显全局性、前瞻性和现实针对性,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和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反映现实需求和决策需要。选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3. 专项选题推荐报送材料主要包括:选题名称、涉及学科、选题研究价值和意义、重点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内容等,并注明推荐单位、推荐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4. 征集的研究选题汇总后,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院)将组织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部门领导进行研究论证,从中遴选部分选题编入《课题指南》。5. 请各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凝聚各方智慧,提出选题建议,并于2
    2022.11.02
  •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征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征集工作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建议选题征集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部门决策需求,加强对文化艺术重要现实问题的关注和研究,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选题,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
    2022.11.02
  •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近日,全国艺术规划办对2022年度逾期未结的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作终止处理,对进一步加强全国艺术规划项目管理提出新要求。依据全国艺术规划办工作部署,现将校项目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实施定期清理制各类项目应按照立项通知书中计划完成时间申请结项,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实行定期清理制。对按时完成且成果验收达到优秀等级的项目,负责人在申请新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时予以适当政策倾斜。个别研究难度大、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的项目,可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请(需距计划完成时间6个月以上),经批准后按新的完成时间结项。清理期内仍未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将作终止处理。本年度已被终止项目(名单单独发)的责任单位,需在2022年11月15日前退回已拨剩余经费,并按项目类别及相关要求填写回执、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二、引导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间接费用基础比例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4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30%。项目在研期间,可按照核
    2022.10.31
  • 关于申报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第三期(2021-2024)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2021-2024年发展规划,围绕中心建设任务,现启动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第三期(2021-2024)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一、项目方向根据《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第三期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4)》,在前期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围绕“数字化艺术作品文创与传播”和“艺术与健康”两个创新方向开展研究和项目实践。二、项目申报要求《项目指南》只规定研究项目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参照《项目指南》设计具体的题目。申报者也可在项目指南之外自行选题,但必须与江苏省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紧密相关,并突出“数字化艺术作品文创与传播”或“艺术与健康”的主题。1.项目的申报和确立要瞄准:原创性、标志性、示范性、推广性和交叉性;2.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3.项目实施周期为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4.项目的申报主要面向全校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外单位如有合适的课题,也可申报;5.原则上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有协同单位合作申报。三、资助
    2022.10.28
  • 关于做好文旅部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部级文化艺术研究结项项目第二时段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文旅部现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部级文化艺术研究已结项项目开展调研工作。请之前有项目的二级单位组织课题负责人尽快填写《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项目情况调研统计表》。本次调研工作为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项目情况调研统计工作的第二个时段:1、我校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项目情况调研统计表(1997-2010年)见附件2、结项项目调研表提交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21日。填写完的调研统计表电子版经二级单位审核无误后,发送至科研处,发送时请注明二级单位名称,并提交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本次调研结果是健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突出加强成果管理的重要工作手段,请各项目单位重视并督促相关负责人按照要求及时间节点提交材料。联系人:王方刘娅联系电话:83498057 83498353科研处2022年10月18日 附件: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项目情况调研统计表(1997--2010).xlsx
    2022.10.19
  • 每页 14 记录  总共 327 记录 
  •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 页码 12/24 跳转到 

Copyright © Nanjing University Of the Arts 南京艺术学院 科研处 、学科建设办公室( 合署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

校外链接

  • 科技厅
  • 科技部
  • 教育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江苏省教育厅
  •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校内链接

  • 美术与书法学院
  • 人文与博物馆学院(艺术研究院)
  • 音乐学院
  • 文化产业学院
  • 设计学院
  • 数字艺术学院
  • 戏剧与影视学院
  •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 舞蹈学院
  • 国际教育学院
  • 传媒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现代音乐与科技学院
  • 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 工业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