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近日,全国艺术规划办对2022年度逾期未结的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作终止处理,对进一步加强全国艺术规划项目管理提出新要求。依据全国艺术规划办工作部署,现将校项目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实施定期清理制各类项目应按照立项通知书中计划完成时间申请结项,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实行定期清理制。对按时完成且成果验收达到优秀等级的项目,负责人在申请新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时予以适当政策倾斜。个别研究难度大、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的项目,可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请(需距计划完成时间6个月以上),经批准后按新的完成时间结项。清理期内仍未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将作终止处理。本年度已被终止项目(名单单独发)的责任单位,需在2022年11月15日前退回已拨剩余经费,并按项目类别及相关要求填写回执、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二、引导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间接费用基础比例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4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30%。项目在研期间,可按照核
202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