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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关于增列张萍等4名教授为兼职博士生导师的通知
    关于增列张萍等4名教授为兼职博士生导师的通知.pdf
    2022.11.21
  • 关于增列刘元堂等13名教授为博士生导师的通知
    关于增列刘元堂等13名教授为博士生导师的通知.pdf
    2022.11.21
  • 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2022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2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宗旨,坚持以江苏教育现代化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聚焦江苏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的重点领域与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支撑、驱动和引领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为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提供智力支持和科研贡献。二、申报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凸显时代要求、问题意识与钻研精神,着力推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政策性与引领性特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三、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能力;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四、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分为A、B、C三类,分别资助30-50万不等的科研经费。A类课题指意义特别重大、关涉
    2022.11.07
  • 关于组织做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2023年度重大、重点课题选题征集的工作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选题征集工作,现就公开征集选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面向国家需求,聚焦教育实践,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教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促进公平和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选题。二、选题要求。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握鲜明的实践和应用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每个建议选题需对选题缘由、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作300字左右的简要说明。凡与以前已立项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原则上不再推荐(往年已立项选题见附件1)。三、征集形式。本年度选题实行线下和网上相结合征集。各单位提交选题推荐表后,由科研处统一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填报
    2022.11.03
  • 关于组织做好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项目研究选题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做好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工作,科学编制《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专项项目课题指南》,现就征集“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项目研究选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专项选题设计重点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任务和战略部署,深刻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彰显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结合南京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践,研究解决南京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面临的重大问题和挑战。2. 专项选题定位以应用对策研究为主,兼顾基础理论研究,凸显全局性、前瞻性和现实针对性,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和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反映现实需求和决策需要。选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3. 专项选题推荐报送材料主要包括:选题名称、涉及学科、选题研究价值和意义、重点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内容等,并注明推荐单位、推荐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4. 征集的研究选题汇总后,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院)将组织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部门领导进行研究论证,从中遴选部分选题编入《课题指南》。5. 请各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凝聚各方智慧,提出选题建议,并于2
    2022.11.02
  •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征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征集工作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建议选题征集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部门决策需求,加强对文化艺术重要现实问题的关注和研究,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选题,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
    2022.11.02
  •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近日,全国艺术规划办对2022年度逾期未结的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作终止处理,对进一步加强全国艺术规划项目管理提出新要求。依据全国艺术规划办工作部署,现将校项目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实施定期清理制各类项目应按照立项通知书中计划完成时间申请结项,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实行定期清理制。对按时完成且成果验收达到优秀等级的项目,负责人在申请新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时予以适当政策倾斜。个别研究难度大、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的项目,可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请(需距计划完成时间6个月以上),经批准后按新的完成时间结项。清理期内仍未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将作终止处理。本年度已被终止项目(名单单独发)的责任单位,需在2022年11月15日前退回已拨剩余经费,并按项目类别及相关要求填写回执、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二、引导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间接费用基础比例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4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30%。项目在研期间,可按照核
    2022.10.31
  • 关于申报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第三期(2021-2024)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2021-2024年发展规划,围绕中心建设任务,现启动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第三期(2021-2024)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一、项目方向根据《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第三期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4)》,在前期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围绕“数字化艺术作品文创与传播”和“艺术与健康”两个创新方向开展研究和项目实践。二、项目申报要求《项目指南》只规定研究项目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参照《项目指南》设计具体的题目。申报者也可在项目指南之外自行选题,但必须与江苏省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紧密相关,并突出“数字化艺术作品文创与传播”或“艺术与健康”的主题。1.项目的申报和确立要瞄准:原创性、标志性、示范性、推广性和交叉性;2.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3.项目实施周期为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4.项目的申报主要面向全校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外单位如有合适的课题,也可申报;5.原则上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有协同单位合作申报。三、资助
    2022.10.28
  • 关于做好文旅部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部级文化艺术研究结项项目第二时段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文旅部现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部级文化艺术研究已结项项目开展调研工作。请之前有项目的二级单位组织课题负责人尽快填写《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项目情况调研统计表》。本次调研工作为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项目情况调研统计工作的第二个时段:1、我校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项目情况调研统计表(1997-2010年)见附件2、结项项目调研表提交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21日。填写完的调研统计表电子版经二级单位审核无误后,发送至科研处,发送时请注明二级单位名称,并提交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本次调研结果是健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突出加强成果管理的重要工作手段,请各项目单位重视并督促相关负责人按照要求及时间节点提交材料。联系人:王方刘娅联系电话:83498057 83498353科研处2022年10月18日 附件: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项目情况调研统计表(1997--2010).xlsx
    2022.10.19
  • 关于公布2023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资助名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经个人申报、科研处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我校最终确定对31个国家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课题进行资助,现将名单公布如下:序号负责人所在单位预研类型资助额度(万元)1杨娜美术学院全国艺术规划国家一般项目0.52刘元堂美术学院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0.53薛雷音乐学院全国艺术规划国家一般项目0.54王欣音乐学院全国艺术规划国家一般项目0.55曹琳音乐学院全国艺术规划国家一般项目0.56魏圩音乐学院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0.57张卫军设计学院国家社科基金一般或思政课专项0.58曲艺设计学院全国艺术规划国家重点项目29施煜庭设计学院全国艺术规划国家一般项目0.510倪玉湛设计学院全国艺术规划国家一般项目0.511李安琪 设计学院全国艺术规划国家青年项目0.512李至惟 设计学院全国艺术规划国家青年项目0.513王帆 设计学院全国艺术规划国家青年项目0.514王欣设计学院全国艺术规划国家青年项目0.515陈捷电影电视学院全国艺术规划国家重点项目216孙慧电影电视学院全国艺术规划国家一般项目0.517杨柳电影电视学院全国教科规划国家一般项目0.518刘荃传媒学院全国艺术规划国家重点项
    2022.10.17
  •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马克思主义研究专项的通知
    相关学院:为加快培养优秀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人才,促进我校马克思主义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依据《马克思主义学院新进教师科研专项资助及考核办法》,现组织2022年度马克思主义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1.遵纪守法,思想端正,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无受惩情况;2.申报人须为近三年(2019年9月1日)以来正式受聘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岗位(事业编制)的新进教师。二、资助标准及发放办法(一)资助标准本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学校提供相应的教科研经费资助,从江苏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师资建设专项经费”中列支,具体标准为:具有博士学位的申报人每项资助5万元、具有硕士学位的申报人每项资助3万元。(二)发放办法项目立项当年发放总资助金额的60%;期满并通过考核评估后发放剩余的40%。三、结项要求(一)博士学位人员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下列要求;硕士学位人员完成其一即可:1.资助期内发表SCI、CSSCI或北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1篇;2.任意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央“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理论文章1篇;(2)省级党
    2022.10.12
  • 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2022年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省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省社科基金项目具有同等学术地位,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8万元。二、申报条件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江苏省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2.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3.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必须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4.在研(2022年10月31日前未获批准结项)的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三、资助范围1.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社会科学以及冷门绝学的基础性研究,鼓励学者根据学术兴趣和学术积累运用新理论新方法进行跨学科跨领域研究,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2.论文
    2022.10.10
  • 关于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导师队伍年龄、学缘和学历的结构,提高导师队伍的学术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增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研究生导师增列工作主要是增列博士研究生导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具体工作程序依照《南京艺术学院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修订)》(南艺院发[2019]189号和《南京艺术学院增列硕士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修订)》(南艺院发[2015]186号)的规定执行。二、相关单位结合本学科各研究方向的现有导师情况及发展需要认真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填写《南京艺术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1)或《南京艺术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2)或《南京艺术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表》(附件3)。各单位对照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审核后签署意见,于2022年9月23日之前统一送交科研处,过期不予受理。三、申报者提交材料如下:1、《南京艺术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申报表》一式6份、《南京艺术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申报表》或《南京艺术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表》一式3份,并提交电子文档;2、身份证复印件;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
    2022.09.22
  • 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我校组织做好此项目投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标单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二、招标对象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投标要以我校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我校为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切实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着力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不断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积极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着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本批重大项目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和交叉学科研究,以基础理论研究为
    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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