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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我校在岗科技人员。二、立项目的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三、项目经费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省级财政每项安排3-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各高等学校要确保立项项目经费落实到位,经费落实情况将作为项目申报和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四、申报条件和要求(一)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等学校在岗科技人员;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二)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四
    2023.02.28
  • 关于做好教育部社科司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征集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以下简称“重大攻关项目”)选题征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  重点围绕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创性学理化学科化研究阐释;围绕党的二十大就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和实际部门决策需求;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围绕建设教育强国,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学校思政课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从不同领域提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研究选题。二、征集对象1.重大攻关项目选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为3项。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选题征集工作,严格按照选题要求,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充分论证和凝炼,突出问题导向,体现学术创新,并对每个建议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主攻方向以及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5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三、基本要求1.拟定重大攻关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和
    2023.02.18
  • 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和委托研究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项目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9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应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
    2023.02.18
  • 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项目招标公告
    经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通过,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项目面向全市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刻揭示党的创新理论蕴含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为全面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更好地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二、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本次招标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青年)项目,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项目。1. 重大项目。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兼顾学理阐释与南京实 际,侧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南京发展道路和发展战略研究。选题方向3个,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5万元。2. 重点项目。侧重南京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亟需解决的热点 难点问题研究,研究成果立足转化应用,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
    2023.01.06
  • 关于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校内评审结果公​示
    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我校本次共申报20项。省教育厅限额申报,我校为10项。根据《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科研处对相关申报材料经过初审,并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及参评成果的资格和要求进行校内评审,现将校内评选结果公示如下:序号成果名称申请人1图像学与中国美术史研究刘伟冬2中国古典艺术理论体系建构研究夏燕靖,张婷婷3江南地区传统工艺与文创设计张凌浩,娄 明,吴剑斌,张顺峰4新中国文化产业70年史纲李向民,杨昆5中国舞蹈的原始发生与历史建构于平6渐江研究吕少卿7六朝佛教造像对朝鲜半岛及日本的影响费泳8当代美国电视剧新势力——类型创作下的创剧人研究尤达9旗袍艺术——多维文化视域下的近代旗袍及面料研究(上、下篇)龚建培10当代中国电影的“上海”想象——一种基于媒介地理学的考察汪黎黎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3日。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科研处反映,联系电话:83498057。 科研处
    2022.12.30
  • 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度红色校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确保我校红色校史研究项目顺利推进并结题,根据工作安排,现对我校2021年立项的红色校史研究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期检查范围2021年度立项红色校史研究项目(详见附件1)。二、中期检查内容(一)目前研究进展情况项目研究进展是中期检查的重要部分。主要包括项目实施以来研究资料的收集、整理、案例调查、数据调研整理及运用等项目负责人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其对项目研究的推动。(二)研究经费的使用情况主要包括已使用经费的使用说明,剩余经费的使用计划等。(三)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项目研究计划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阶段性成果的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或实践意义等。(四)下阶段研究计划主要包括今后项目研究思路,以及下一阶段拟采取的解决措施等。(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否按时完成研究计划等。三、中期检查具体流程(一)本次中期检查以提交《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度红色校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2)的形式开展,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中期检查要求填报《中期检查报告书》并至财务处进行经费审查签字盖章。(二)如项目需要进行重要事项变更(如变更
    2022.12.20
  • 关于做好2022年度我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做好2022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我校本年度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是由教育部社科司组织实施的社科统计活动。由于其中数据关系到高等院校的学科评估结果和总体排名,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各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要亲自过问,科研秘书具体实施,做到统计口径准确、统计项目完整、报送材料及时。二、请各位老师将《南京艺术学院2022年度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1)及成果复印件交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材料收齐整理后,填报《南京艺术学院2022年度横向课题立项统计表》(附件2)、《南京艺术学院202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3)、《南京艺术学院2022年度科研成果获奖统计表》(附件4)、《南京艺术学院2022年度专利情况统计表》(附件5)、《南京艺术学院2022年度学术交流情况统计表》(附件6)。其中所填附件2-6须由本单位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于2022年12月26日前报科研处,同时将上述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三、机关各职能部门的材料于2022年12月26
    2022.12.13
  • 关于做好江苏省科技评估中心征集中青年科技 评审专家入库工作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江苏省科技评估中心征集中青年科技评审专家入库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专家申报条件专家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金融专家三种类型,专家入库时应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科技事业。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评审(咨询)工作。3.熟悉相关行业或领域研究发展趋势和动态,了解相关政策,参加过重大科技项目评审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4.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规或失信等不良记录。(二)专业条件技术专家条件。主要涵盖从事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推广和产业创新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入库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正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2.作为项目(课题)第一负责人承担过验收通过的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3.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主要获得者(排名前3);4.经认定的省级(含)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5.省
    2022.12.09
  • 关于做好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文件精神,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成果申报工作安排如下:一、申报材料请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二、申报时间安排根据教育部申报时间要求,考虑到寒假、遴选、公示、网上集中申报等时间因素,我校申报时间安排如下:1、12月31日前:各学院统一报送全部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需完全一致)2、1月9日前:完成校内遴选(我校的申报限额等教育厅另行通知)3、1月9日—1月18日:校内遴选结果公示4、2月1日—2月16日:学校集中审核材料并完成网络填报5、2月23日前学校集中完成纸质材料报送请需要申报的老师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方刘娅电话:8349805783498353 科研处2022年12月5日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通知
    2022.12.06
  •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doc2022年11月30日16:24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出一批重大项目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单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二、招标对象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刻揭示党的创新理论蕴含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本次重大项目招
    2022.12.01
  • (我校提交材料时间为2023年6月6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选题指南的通知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选题指南.doc附件2.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研究刊发、采纳情况一览表.docx
    2022.11.25
  • (我校提交材料时间为2023年6月6日)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发布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选题指南的通知
    2022.11.25
  • 关于增列苏娅为兼职硕士生导师的通知
    关于增列苏娅为兼职硕士生导师的通知.pdf
    2022.11.21
  • 关于增列蔡淑娟等64名教师为硕士生导师的通知
    关于增列蔡淑娟等64名教师为硕士生导师的通知.pdf
    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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