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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度红色校史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京艺术学院红色校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南艺科字〔2021〕21号)要求及工作安排,现对我校2021年立项的红色校史研究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如下:一、结项验收范围2021年度立项红色校史研究项目(详见附件1)。二、结项验收时间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18日三、结项验收材料要求(一)结项验收材料:1.课题负责人须根据提示填写《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度红色校史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2),经财务处进行经费审查并由所在二级单位给出审核意见;2.课题负责人须在《审批书》后附《项目申报书》预期成果页及相应成果复印件。论文类成果须提供所发表期刊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论文正文;著作类成果须提供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其他类成果请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为本课题研究成果。结项成果请同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二)各单位根据收集汇总的结项材料填写《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度红色校史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3年12月18日前将结项材料(一式7份),结项成果原件及《汇总表》交至科研处202办公室,同时将结项材料
    2023.11.28
  • 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项目选题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4年度重大、重点项目选题征集工作已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要求选题建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教育、科技、人才统筹推进,把握教育的民生、战略和政治属性,面向教育强国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发展中国教育学,突出科学问题,体现学术引领。选题建议文字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不加副标题。每个选题建议需简要说明选题缘由、研究目标、科学问题和核心内容,300字左右。凡与以前已立项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不再推荐(往年已立项选题见附件1)。二、征集限额及形式我校选题征集限额为8项。本年度选题实行网上征集,不接受个人填报,所有选题由科研处统一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上填报。三、征集结果使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学者对征集的选题建议进行充分研究比对,遴选部分选题列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4年度重大、重点项目指南。凡被列入指南的选题,其推荐人和推荐单位需承诺,同意对该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发生知识产权争
    2023.11.25
  •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美育推广基地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手段途径,拓展全省文联系统文艺阵地,省文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美育推广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长期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美育推广实践活动的单位、组织或场所。全省范围内面向基层提供公益性文艺活动展示、教育培训、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艺志愿等服务的组织、公共文化空间、经营性场所、单位等(不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均可申报基地。二、申报条件(一)具有较为丰富的地域文化优势或文艺资源,特色鲜明,具有典型意义,能起到示范作用;(二)具有满足基地建设发展需要的固定场所和空间,具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和开展活动条件,可以为广大文艺爱好者尤其是青少年爱好者提供各类展览演出;(三)具有稳定的文艺骨干和文艺爱好者队伍,群众文艺基础较为深厚;(四)有具体负责人,有相对固定的专业指导人员,有明确的服务对象和长期、规范的文艺活动项目、内容;(五)具有相对完善的管理机制,有专人负责服务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能承担有关工作任务,有一定的社会影响等;(六)所在地党委政府、宣传文化部门、文联组织重视文化工作、积极支持和推动文艺活动的开展;(七)积极
    2023.11.21
  • 关于组织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结题鉴定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结题鉴定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结题材料主要有鉴定材料2套、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附件1,以下简称“成果鉴定书”)4份、结题信息汇总表(附件2)1份。课题结题鉴定材料包括:1.课题立项通知书;2.开题论证专家签字表(或专家论证意见原始记录);3.成果主件(研究报告);4.成果附件(含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限5项,著作只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5.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决策报告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6.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鉴定材料须按照上述顺序统一排版,以PDF格式上报,每项课题的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姓名+课题编号。注意:成果鉴定书、结题信息汇总表单独以纸质的形式报送,不与鉴定材料放在一起。二、截止时间请各学院于2023年11月23日前向科研处220办公室报送纸质及电子版相关材料。联系人:刘娅 周苏洋联系电话:83498353 83517549附件:1.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
    2023.11.21
  • 关于做好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论述,推动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表彰奖励项目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苏教人〔2016〕6号)精神,省教育厅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成果范围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
    2023.11.17
  • 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弘扬优良作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的精品力作,充分发挥省社科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省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省社科基金项目具有同等学术地位,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8万元。二、资助范围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社会科学以及冷门绝学的基础性研究,鼓励学者根据学术兴趣和学术积累运用新理论新方法进行跨学科跨领域研究,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暂不资助。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80%以上)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申报成果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
    2023.10.27
  • 关于组织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标单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二、招标对象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切实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着力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不断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积极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着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本批重大项目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和交叉学科研究,以基础理论研究为主,共发布317个招标选题,涵盖国家社科基金23个学科领域。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
    2023.10.25
  •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围绕着力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教学基本规律、重大问题,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创新,不断增强课程的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和亲和力,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申报对象与资助额度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思政教学科研人员、省级以上教育研究相关机构科研人员和军队院校政治教员。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三、申报条件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2023.10.10
  • 转发关于召开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管理分会 2023年学术年会的通知
    各位理事(常务理事)、会员及特邀嘉宾: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我们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首次对教育、科技、人才进行“三位一体”统筹安排、一体化部署,并将教育、科技、人才整合到一起进行系统谋划,共同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汇聚多方智慧、推动相关研究,探索教育科技人才协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机制与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管理分会(以下简称“高教管理分会”)定于11月3日至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23年学术年会。会议由高教管理分会主办,南京艺术学院承办,欢迎大家围绕主题踊跃投稿,期待南京相会。一、研讨主题主题:中国式高等教育现代化:理论与实践主题一:教育科技人才协同推进的路径与机制主题二:“双一流”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主题三:高等教育促进区域创新发展的路径与机制二、会议时间和议程时间会议议程11月3日14:30-16:30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高等教育管理分会自设课题开题答辩19:30-21:00高教管理分会理事会会议1
    2023.10.10
  • 关于开展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跟踪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和基金使用效益,不断推出高质量优秀成果,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有关通知精神,近期对年度项目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含重点、一般和青年项目)二、检查方式采取书面检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书面检查通过“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提交检查材料,纳入中期检查范围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责任单位将认真撰写并按时提交本单位的中检报告;实地抽查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根据各单位国家项目推进情况选择部分单位进行实地调研督查,听取科研管理部门汇报,召开项目负责人座谈会等。三、检查内容1.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等情况;2.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成果简介,含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社会影响等;3.经费使用情况。包括经费开支情况、未支出经费预算等;4.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工作方案,研究工作的体会、思考和建议等。四、检查要求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对于加强项目过
    2023.09.06
  • 关于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 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 号)精神,现就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2023 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第十九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及要求(一)青年科学奖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1. 截至 2023 年 1 月 1 日,女性不超过 40 周岁,即 1982 年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 38 周岁,即 1984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 5 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二)教育教学奖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023.08.29
  • 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我校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做好本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我校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需参加中期检查,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9月1日前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提交中期检查申请,同时提交中检材料纸质版原件(含中期检查报告书、研究成果)一式2份。2.我校正在进行的2018年一般项目已进入清理期,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9月1日前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提交结项申请,同时提交结项材料纸质版原件(含结项审批书、研究成果、财务部门导出的经费支出明细账等原件,论文类成果可用复印件)一式2份。3.请参加项目中检及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于8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科研处审核。联系人:刘娅 周苏洋联系电话:83498353 83517549特此通知。附件: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一览表.xls科研处2023年7月30日
    2023.08.01
  • 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选题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2023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选题征集工作已经开始,现就公开征集选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题内容。本次选题征集分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重大基础理论和冷门绝学研究两个系列。系列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研究。紧扣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的重大责任使命,重点围绕(1)在科技创新上取得新突破;(2)在强链补链延链上展现新作为;(3)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上探索新经验;(4)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实现新提升,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提出一批对江苏改革发展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研究选题。系列二:重大基础理论和冷门绝学研究。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江苏地域特色文化研究、古文字学、濒危语言(方言)、传统文献和出土文献整理与研究等,提出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传承意义的基础类选题。二、选题要求。拟定重大招标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选题应避免同已立项的社
    2023.07.30
  •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认真贯彻教育强国强省建设要求,扎实推进《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积极推动江苏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江苏省“十四五”教育科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更好发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促进和引领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现开展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题类别课题设为“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三类。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是聚焦高标准教育强省建设和高质量教育体系构建的战略性与政策性问题而设立的课题。按照规范程序征集遴选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向全社会公开发布,采用“揭榜招标”方式组织应标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研究。重点课题是依据《规划》确定的研究领域,围绕当前教育改革发展中基本理论问题和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而设立的课题。专项课题是根据高标准教育强省建设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由省教育厅各处室(单位)或省研究机构委托的专项课题和省教科规划办自设的专项课题。本年度,委托专项课题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体卫艺及国防教育研究、学生资助研究、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教育考试招生研
    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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