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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关于组织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推动“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落地见效,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二、申报内容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三、申报条件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3.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
    2024.03.26
  • 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内容(一)项目类别1.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拟设立180项左右,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其中单列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二)申报学科范围(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综合研究(按照“靠近优先”原则,备注1个主要学科)。思政重大项目和思政专项的学科范围
    2024.03.26
  • 关于组织2024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针对高校思政课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学生思想理论困惑以及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思政课实践教学等进行深入研究。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分为如下4种:1.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10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学生思想理论困惑、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等研究,特别是重点资助开展课件制作、讲义研制、教学案例编写等。2.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择优推广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2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包括专题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模式和案例式、探究式、互动式、分众式等教学方法研究。3.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政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2万元,拟设立4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一批具有良好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校思政课中青年教师。4.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拟设立4
    2024.03.26
  • 关于做好 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以下简称《成果文库》)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文库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集中推出反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成果,体现当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前沿,代表相关学科领域最高水准的标志性学术力作,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广大专家学者以优良学风打造更多学术精品,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积极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推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二、申报条件1.申报成果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体现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选题有重大意义、内容有重要创新,体现主体性、原创性和前沿性,对推动理论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学术建设有重要意义;符合学术规范,注重思想性、学术性和可读性相统一,内容厚重、文风朴实、文质兼美。2.申报成果范围包括国家社科基金所有26个学科(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
    2024.02.21
  • 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现已开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着力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促进新时代文化艺术高质量发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二、《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课
    2024.02.19
  • 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标单位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文化艺术和旅游领域重点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及社科研究机构等。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着眼于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促进新时代文化艺术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国
    2024.02.08
  • 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标单位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二、招标对象主要包括江苏省内高校、党校、社科院等相关科研单位,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三、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的重大使命任务,着力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四、招标选题共发布两个系列12个选题(附件1)。系列一选题,着重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学理阐释和实践探索研究,着力推出一批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决策咨询成果;系列二选题,着重聚焦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突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传承意义的基础研究和前瞻研究。
    2024.02.05
  • 关于做好《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2024年度课题指南》选题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2024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选题征集工作现已开始,具体要求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江苏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发挥省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更好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二、选题重点《课题指南》分为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两个大类。综合性选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江苏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研究三个方面提出。各学科选题要聚焦本学科基础理论问题、学术前沿和热点问题、与党的理论创新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紧密相关的问题,以及事关本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其他重要问题。三、选题拟定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和较强的创新价值。综合性选题鼓励运用跨学科视野提出选题,有一定的宏观
    2024.01.30
  • 关于征集江苏省科技评估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和江苏省科技评估中心的专家库补充完善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 热爱科技事业, 公正诚信, 廉洁自律; 工作 责任心强,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 项评估评审工作;无学术道德问题,无科研失信、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产业和经济发展动态;熟悉科技创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3.身体健康,能独立完成评估评审工作。(二)专业条件1.技术专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相当水平证书); (2)具有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 5 年以上; (3)作为负责人承担过验收通过的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4)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主要获得者(排名前 3 ); (5)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的技术负责人; (6)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 2.管理专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
    2024.01.27
  • 关于做好2023年度我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2023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现已开始,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是由教育部社科司组织实施的社科统计活动。由于其中数据关系到高等院校的学科评估结果和总体排名,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请各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亲自过问,科研秘书具体实施,做到统计口径准确、统计项目完整、报送材料及时。二、请各位老师将《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度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1)及成果复印件交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材料收齐整理后,填报《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度横向课题立项统计表》(附件2)、《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3)、《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度科研成果获奖统计表》(附件4)、《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度专利情况统计表》(附件5)、《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度学术交流情况统计表》(附件6)。其中所填附件2-6须由本单位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于2023年12月28日前报科研处,同时将上述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三、机关各职能部门的材料须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于2023年
    2023.12.19
  • 关于开展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硕士生导师增列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我校实际,经向校领导申请批准,《南京艺术学院增列硕士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修订)》(南艺院办字〔2023〕50号)和《南京艺术学院增列硕士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修订)》(南艺院发〔2015〕186号)并行一年。请各单位根据前期通知内容及上述文件要求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补报,各单位对补报材料审核后签署意见,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汇总后于2023年12月20日下班之前统一报送科研处20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文档发送指定邮箱,过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本次导师增列补报工作,按照导师认定资格条件严格把关,确保此次导师增列工作的顺利进行。联系
    2023.12.18
  • 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经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发布《2023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指南》,2023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宗旨,坚持以江苏教育现代化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聚焦江苏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的重点领域与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支撑、驱动和引领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为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提供智力支持和科研贡献。 二、申报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凸显时代要求、问题意识与钻研精神,着力推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政策性与引领性特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三、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能力;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023.12.13
  • 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3]53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科研处形式审查及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现将2023年南京艺术学院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推荐申报名单(附件1)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2日。如对推荐申报名单有异议者,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刘娅周苏洋联系电话:83498057、83498022附件: 1.南京艺术学院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推荐申报名单.xlsx
    2023.12.08
  • 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校学科、专业建设以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南京艺术学院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修订)》(南艺院办字〔2023〕49号)和《南京艺术学院增列硕士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修订)》(南艺院办字〔2023〕50号)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列范围及申报条件(一)本次增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为学术学位博、硕士生指导教师和专业学位博、硕士生指导教师,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通知落款日期。(二)本次增列学术学位博、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学科范围为艺术学、设
    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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